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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哈尔滨市平房区平房镇政府
单位地址:平房区平房路3号
单位电话:86501311
单位邮箱:Pfz86501311@126.com
单位领导:秦朝晖
主要职责
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加强镇党委的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按照干部管理条例,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
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治理。
镇政府主要职责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执行本级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事务和各项行政工作。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保护公民的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主义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搞好镇域内计划生育工作。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子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