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平房区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平房区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是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要求,为推动落实《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我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目标,保护妇女儿童特殊权益而制定的指导我区未来五年妇女儿童发展的纲领性文献。
自1995年以来,为推进落实北京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提出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北京宣言》战略目标,国务院制定并实施了三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1995—2000年、2001—2010年、2011—2020年),同时要求县以上各级政府依据纲要精神,制定本地区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年,在实施第三轮规划时,我省改革创新,为了与我省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同步实施,将国家十年规划,分两步走,即第三轮2011——2015年、第四轮2016-2020年。我区为对应省、市规划,也改成五年一个周期。“新规划”是我区第四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第一轮1995—2000年、第二轮2001—2010年、第三轮2011——2015年、第四轮2016—2020年)。
2016年,市政府妇儿工委“两个规划”终期评估组对我区“两个规划”实施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评价,我区“两个规划”实施工作成效明显,整体达标水平良好。2017年,市政府颁布了新一轮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为下一步推动妇女儿童事业迈上新台阶明确了基本方针和总体要求。因此,编制好、实施好下一个五年我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有重要意义,是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
二、起草过程
2017年,平房区妇儿工委通过深入调研,着手制定《两个规划》,并得到了区政府的认可同意。制定过程中,我们反复听取各方面意见,并用书面和座谈会形式3次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栏目进行了民意征集,仔细推敲新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保障,全文修改5余次,形成了新一轮“两个规划”。
三、新一轮“两个规划”的框架、主要内容
(一)“两个规划”的框架
新一轮妇女、儿童两个规划的体例是一致的,均由五部分组成,一是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二是总体目标;三是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四是组织实施;五是监测与评估。
(二)“两个规划”的主要内容
1.妇女发展规划:共提出了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等7个重点发展领域,设置了42项主要目标,108项支持性指标,提出了75项策略措施。
2.儿童发展规划:共提出了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社会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等5个重点发展领域,设置了28项主要目标,73项支持性指标,提出了57项策略措施。
四、解读单位
按照《哈尔滨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规定(试行)》(哈政办发〔2017〕20号)规定,《两个规划》的解读机构为平房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为86501426。